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调速器建模试验项目,项目业主为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三门核电现场 项目目的:考查调速器性能,为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动机调速系统模型参数。 时间及进度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完成提交《质量计划》于招标人审查认可。 ·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按机组提交所有试验方案、试验程序、计算书及验证报告初稿于招标人审查认可,以便招标人做好试验进度安排。 具体准确试验时间将根据招标人调试进度安排确定。 1.
试验进度确定后,投标人需在外委试验前1个月,完成最终的调速器建模试验方案编写,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认可。 2.
试验前20个工作日,投标人完成最终的调速器建模试验程序编写,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认可。 3.
试验前20个工作日,双方就试验相关具体内容、方法、时间进行进一步确认细化,确定详细进度安排,确定试验、计算方案的具体要求。 4.
试验完成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5.
试验完成后1个月内,投标人负责完成试验简报编写,用于报送相关调度机构,试验简报应包含机组汽轮机及其调节系统模型参数。 6.
试验完成后2个月内,投标人提交调速器建模试验报告,报送调度机构和招标人,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7.
试验报告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等后续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及时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现场试验活动,按期开始和完成试验工作,不能有任何无故拖延。 3. 招标范围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调速器建模试验的试验方案、试验执行(包括试验过程中的故障处理、临时措施实施、试验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相关材料准备)、计算书及验证报告、试验程序和各试验细则以及试验结束后的试验报告、经验反馈报告(如需)以及其他所需的程序和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核电机组或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汽轮机调速器建模试验经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试类许可资质,拥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在业界信誉良好。 4.2本次招标□接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有能力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供方资格评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填写后的潜在供方调查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潜在供方调查表的模板将随招标文件单独免费发放))。如果投标人已经是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且评价范围覆盖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评价结论在有效期内,可以不提交供评资料。 4.4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4.5 投标期间未被列入当地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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