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电制冷高纯锗探测器采购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国拨。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依据有关要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 2.2招标范围:招标设备名称、材质、数量等见下表: 注:具体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3.交货及安装要求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3.2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业主指定位置。 4.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4.1.1具有有效的营业登记等许可经营的证明文件; 4.1.2必须获得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2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 11月 17 日起(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008室持本招标公告(原件或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若需邮寄招标文件,请把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收件人以传真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及邮资50 元一起打入本招标公告中下列指定账户,并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以免延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我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收款人名称: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行西大街支行 账 号:1300161520805000721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8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00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次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并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64813540,010-68419430)。 8、确认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前详细填写“投标确认回执”(详见附件)中的每一项内容,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E-mail,谢谢合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邮 编:102413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李新军 联 系人:郭晶亮/王涵 电 话:010-69358452 电 话:0311-85912392 18603113464/ 0311-85912385 15097393966 传 真:010-69358458 传 真:0311-85912248 E -mail:hsyzbb@163.com 2017年11 月17 日 附件一 投标确认回执 项目名称: 注: 1、请在“是否参加投标”和“是否已经认真阅读了招标公告”两项中填入“是”或“否”。 2、请在“税务登记号”一栏填写本单位税务登记号,用于开具发票。 3、请在“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拟汇投标保证金的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4、根据投标单位自身需求,请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右边空格中打 “√”。 5、为保证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资料能够及时、完整的发放到各投标单位手中,请各投标单位务必将本回执要求的内容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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