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备品备件数据库BOM关系建立数据整理录入项目已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备品备件数据库BOM关系基础数据,拟委托外部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一期工程备品备件数据库BOM关系的基础数据整理和录入工作。 3. 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备品备件数据库BOM关系建立数据整理录入项目,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投标人资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4投标人资质最终经招标方资格后审后决定是否满足。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进行,投标人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相关问题可咨询网站首页的客服电话)。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须于2017 年11月21日至 2017 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406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6.2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填写“投标回执”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版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wangzca@jnpc.com.cn),投标人应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主要业绩及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扫描版PDF格式)随同“投标回执”一并发送。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回执”及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截止到查询日之前10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按时提交查询结果、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 日9:00分(待定),地点为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楼402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9.3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 编:222042 联 系 人:王志超 电 话:0518-82207881 传 真:0518-82206180 电子邮件:wangzca@j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核电站支行 账 号:4845 5820 9199 附件下载:规格书、投标回执.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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