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JA-2017-4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电缆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电缆采购。 2.3招标内容:电缆一批(详见附表1)。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6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2.8供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双福镇招标人施工现场。 2.9标包划分:独立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3.1本次招标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3C认证。 3.3具有良好的业绩, 2014年以来至少具备1个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同类产品业绩。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人员等。 3.5财务状况良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2016年)无亏损。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过三次(含)以上关于招投标活动的无效异议及投诉的,不接受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9:30至2017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售。有意投标者请注册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账号,申请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4标书款收取:银行电汇,须通过潜在投标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汇款时请注明:乐山红华建安电缆采购招标项目标书款)。 收款单位: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峨眉山红华苑支行 账 号:2306 3878 0910 0010
337 注:1.报名成功,支付标书款后,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0833-2215920,招标人予以通过; 2.需开具标书款发票的潜在投标人请将公司的开票信息传真至0833-2215920,未传真开票信息的,视为不需要发票,后期不再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3楼招投标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3开标地点: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3楼招投标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 7.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833—2215920 传 真: 0833—2215920 邮 编:614200 附表1: 电缆采购清单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