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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3名前高管福岛核事故责任案庭审结束

发布时间:2019-3-13 14:54 原作者:姜俏梅 王可佳   来自: 新华网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2日最后一次开庭公开审理追究东京电力公司的3名前高管福岛核事故责任案,该案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审理工作就此结束,法院宣布将于9月19日作出最终判决。

东京电力公司前会长胜俣恒久、前副社长武黑一郎以及负责核电站安全对策的前副社长武藤荣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以业务过失致死致伤罪名被强制起诉。检方要求对3名被告判处5年监禁。该案审理工作自2017年6月开始,迄今为止进行了37次庭审,对21名东电员工和海啸专家进行了证人询问,对被告进行了质询。

当天,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述中再次强调3名被告无法预见事故,主张被告无罪。检方指定律师则指出,地震风险预测的“长期评估”是政府基于专家反复讨论统一意见后发表的报告,值得信赖,如果东电及时收集信息采取措施就能够预防事故发生。

据日本媒体报道,东京电力公司在“3·11”大地震发生前曾根据日本政府2002年公布的预测地震风险的“长期评估”计算得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南侧最高可能发生浪高15.7米海啸的结论,并将此结论向公司高层进行了汇报,但东电并未采取应对措施。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共造成约1.6万人遇难,2533人失踪。受地震、海啸双重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导致发生自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最严重的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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