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中国核电将在4月15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78亿元

发布时间:2019-4-12 16:40    来自: 中国核电

近日,中国核电发布公告,公司将公开发行78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4月15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详情如下: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7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核能转债”,代码“113026”)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2号文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核能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4月15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2019年4月15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2019年4月12日(T-1日)17:00前,登陆中信证券可转债发行系统(https://www.citics.com/cbs/investor/login/)完成注册(建议使用IE10以上或googleome浏览器),并于2019年4月12日(T-1日)17:00前,通过中信证券可转债发行系统上传《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EXCEL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和其他申购资料,同时将《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中信证券指定电子邮箱601985@citics.com备查,投资者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上述资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在2019年4月12日(T-1日)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50万元。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持有公司70.40%股份,中核集团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承诺认购金额54.00亿元,占其可参与优先配售金额的98.34%。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则均以申购量最高、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早的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

 

3、2019年4月16日(T+1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披露获得配售的网下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信息。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年4月16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4月17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4月17日(T+2日)15: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核能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

 

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8.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8.0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3.4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8、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一篇:我国成功研制核电发展“卡脖子”阀门下一篇:核电清洁不经济 如何在电力市场立足?

推荐阅读
刚刚!又一台核电机组首次并网成功
刚刚!又一台核电机组首次并网成功
4月9日20时29分,中广核广西防城港核电站4号机组首次
中国广核披露一季度发电量及11台核电机组建设情况!
中国广核披露一季度发电量及11台核电机组建
4月9日,中国广核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2024年
王明弹:明确核电建设预期 提升核电产业生产组织能效
王明弹:明确核电建设预期 提升核电产业生
目前全球核电装机规模约4亿千瓦,根据全球主要国家核
参考消息:俄中考虑在月球上共建核电站
参考消息:俄中考虑在月球上共建核电站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3月5日报道,俄罗斯航天局局
两会聚焦丨杨长利:建议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
两会聚焦丨杨长利:建议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
3月4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
中核集团专职董事焦成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核集团专职董事焦成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
据中核集团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核集团
精彩图片
  • 刚刚!又一台核电机组首次并网成功
  • 中国广核披露一季度发电量及11台核电机组建设情况!
  • 首届核能峰会举行,核能复兴开始……了吗?
  • 我国在建核电机组 26 台,保持全球第一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NuclearNet
  •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联系我们|网站声明|中国核网-核能领域第一垂直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