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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破获一起非法转移4枚放射源案

发布时间:2021-3-30 09:40 原作者:任效良 张冬梅   来自: 中国环境报

“我们发现一辆疑似装有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可能涉及非法转移放射源,请你单位协助调查。”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接到滨海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协助调查一起涉非法转移放射源案件的请求。


未取得放射源转让审批手续,

非法运送放射源



得知此情况后,执法总队迅速响应,当即派出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并与公安人员联合行动,依据职责有条不紊开展监测、调查和取证工作。

经严密调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案件系外省某放射源销售公司委托一危险品运输公司,在未取得放射源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送4枚放射源抵达天津。

经监测人员现场监测,4枚放射源分别是1枚铱-192源、3枚硒-75源,均属于二类放射性物品。

驾驶员杜某未能提供依法应编制的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和安全防护指南,出具的依法应编制的辐射监测报告涉嫌造假,涉嫌违反《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条有关规定。

目前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已将车辆驾驶员拘留,并对涉案公司负责人展开进一步调查。

最终,历经8小时“鏖战”,这起非法转移放射性物品来津案成功告破。

“放射源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科技、医疗等领域,为经济建设和人民平安健康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若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放射源失控,会增加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意外照射风险。”执法总队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支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放射源的潜在危害,并表示此次对非法转移放射源案件的查处,一方面对规范行业内放射源运输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天津市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联合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成功实践,为后续双方强化联动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非法运输放射源

已转至放射性废物库暂存



在案发现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监测人员会同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在优先确保非法运输放射源安全的基础上,就案件发展过程深入探讨,反复研究确定联合调查方案,并敲定具体分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现场进行放射性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确定非法运输放射性物品违法事实;协调放射性废物库对非法运输的放射源进行暂存,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依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涉嫌非法转移放射性物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处理。公安部门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案人员和涉案车辆进行扣押,对涉嫌非法运输放射性危险物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询问和立案处理。

现场检查时,监测人员手中的辐射测量仪不断发出“滴滴滴”的报警声,红色指示灯不停地闪烁。

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张项飞告诉记者:“放射源发射出来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如果超过一定剂量水平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事关人民生命健康,我们在检查时绝不能有丝毫疏漏。”

检查结束后,为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涉嫌非法运输的4枚放射源被迅速转移至放射性废物库暂存。

此时,夜幕已降临。“放射源已被安全转移,但作为执法人员,我们的任务还没结束,现在去公安部门制作笔录,固定现场证据。”在放射源妥善安全转移至放射性废物库后,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伦亚楠立即驱车赶往公安部门,继续对涉案公司进行询问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调查询问后,执法人员要求涉案企业进一步提高辐射安全管理意识、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要求,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放射源丢失、******、失控,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再度发生。

目前,案件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至放射源来源地属地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此案发生后,执法总队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放射源运输专项执法检查,并要求各区属地相关部门落实好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举一反三,重点做好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放射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将废旧、闲置放射源送交放射性废物库收贮,切实提高企业辐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以案为鉴,

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此起案件能在这么短时间内侦破并妥善处置,与近年来天津市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全面加强辐射监管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密不可分。


一是突出抓好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编制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等多项政策解读文件,助力“1001工程”项目落地和5G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二是突出抓好风险防范,守牢安全底线。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与公安等部门开展放射源联合检查。

三是突出抓好能力及体系建设,强化底线思维。推动工业γ探伤用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在线跟踪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应急机制。

“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我们要始终绷紧放射源安全受控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执法总队将紧盯放射源暂存、运输、操作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重点放射源运输单位、销售单位等开展运输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守法宣传,进一步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此外,还将以本案为警为鉴,积极推动建立包括公安机关、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在内的辐射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为平安天津建设再上“一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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