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核电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dt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