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关于举办第一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审批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26 14:04    来自: 环保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辐射函[2016]920

 


关于举办第一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审批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审批和执法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第一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审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613-17日(613日报到,618日返程)。地点:苏州三元宾馆(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宾馆,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887号)。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及其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审批、执法的科(室)负责同志(每省份2人)。

  (二)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技术利用监督处骨干人员(每站1人)。

  (三)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技术利用审评骨干人员(2人)。

  三、培训内容

  讲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实务、医疗领域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核技术利用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并组织参训学员结合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我部委托苏州大学承办。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落实参训人员,于201653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聂鹏煊

  电话:(0108220554213811626286

  传真:(01082205541

  邮箱niepengxuan@163.com 

  (三)苏州大学 保泽洛

  电话:(05126750367213962524856

  (三)苏州三元宾馆 陈文俊

  电话:(05126509521113584875604

  (四)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邹冰

  电话:(0106655638615911061095   

  附件:报名回执.doc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519

 

上一篇:关于举办2016年第四期核安全专业技术培训班的通知下一篇:关于2016年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培训班报到地点的通知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NuclearNet
  •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联系我们|网站声明|中国核网-核能领域第一垂直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