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5日(8月2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培训对象 环境保护部西北、西南、华北、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持证单位,各有关设计院等,共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铀转化、铀浓缩、元件制造设施)监管体系与安全法规标准、安全目标与安全理念、安全文化、主要安全要求、许可和监督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前反馈报名表(见附件2)。 (三)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张春龙 电话:(010)82205978 传真:(010)82205842 (二)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刘志辉 电话:(010)66556857 传真:(010)66556390 (三)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电话:13803387687 总台电话:(0335)4041027;总台传真:(0335)404206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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