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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美国能源部经验在核工业建设国家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6-11-24 10:33 原作者:张明   来自: 核信息院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是世界强国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重要载体,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是高能物理与核物理领域全球规模最大、综合性最强的研究机构,代表着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美国能源部创立国家实验室取得的经验,值得我国核工业学习借鉴。

一、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概况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实施了曼哈顿计划,催生了一批旨在推进核武器研究的劳伦斯伯克利、阿贡等国家实验室,其后源于核能和平利用和国防领域的明确需求,成立了布鲁克海文等一批国家实验室。这些实验室成为美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可替代的战略力量。

(一)战略定位

美国能源部(DOE)17个国家实验室中涉核领域的就有13家,可见核科学技术研究是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国家实验室的定位目标集中在战略高新技术、社会公益和国家安全等领域。1996年10月生效的《DOE实验室使命法》规定了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核心定位与使命,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开发新型能源技术,确保能源供给,降低国家对进口能源的依赖;从事能源科技基础研究,包括建造和运行大型科学装置和设施,供联邦政府、大学、产业界和其他科研机构利用;从事环保技术研发,降低能源、核武器、核材料等引起的环境影响。

(二)组织体系

目前,美国能源部研发活动分为科学和能源两条主线,在能源部最高管理层中,分别设立了一位主管科学的副部长和一位主管能源的副部长负责这两条主线的管理。主管科学的副部长通过科学办公室管理着10个国家实验室,主管能源的副部长通过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化石能源办公室、核能办公室、环境管理办公室管理4个国家实验室,设立在能源部的国家核安全管理委员会管理3个主要从事核武器研究的国家实验室。能源部17个国家实验室组织架构见图1。能源部17个国家实验室分布在美国不同州,为实现有效的区域管理,能源部在各实验室设立了区域办公室(Site Office)进行现场监管。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区域布局见图2。

1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组织构架

2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布局

二、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管理运营特点

(一)美国能源部统筹核科学技术军民融合发展,推动科研装置资源开放共享

美国能源部13个涉核国家实验室几乎涵盖核武器、核聚变、核电技术、核材料、后处理、三废、核基础物理、基础材料等全核科技创新链,在管理上分三条线管理,即国家核安全委员会、能源部门、科技部门,能源部在三大部门之上发挥统筹领导作用。美国依托大型核科学装置和核试验基地,建立起了世界一流的军民融合的核科技创新体系,奠定了全球核科技发展的领导地位。目前能源部共有30多个大型科学装置,在能源部的大力推动及政策引导下,面向全球开放,每年接受来自其全球科研人员多达数万人。

(二)政府不直接干预,绝大多数国家实验室承包给专业机构运营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主要采取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政府直接管理,为“国有国营”(GOGO)模式;另一种采用“政府所有-合同制”管理,为“国有民营”(GOCO)模式。GOCO模式比GOGO模式更具灵活性,能有效避免政府对科学研究工作的行政干预。目前,能源部17个国家实验室中,16个实验室采取“国有民营”模式管理,委托给大学或非营利机构管理运营,资产归能源部所有,能源部负责制定实验室战略发展方向及资金支持。只有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这1个实验室采用“国有国营”模式管理,由能源部负责具体运营。

(三) 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实验室运营权,近年来企业竞争力上升

1996年开始,能源部竞争遴选16个GOCO管理模式的国家实验室,委托合同一般为5年,目前大多数国家实验室至少经过了一次承包方更换。现与能源部签订管理运行合同的运营机构类型有4类,包括大学、研究所、企业、基金会,美国能源部16个国有民营的国家实验室中,委托大学独立管理或与大学共同管理的实验室有10个。由于管理体制原因,近年来大学所运营的国家实验室管理绩效不佳,企业在运营权竞争上更具优势,例如自成立以来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长期委托加州大学运营管理,但能源部对其管理绩效不满,在2006年6月,通过竞争遴选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安全公司为新运营方;再如,2006年10月,通过竞争新遴选阿贡有限责任公司取代芝加哥大学为阿贡实验室新运营方。

(四)采用适合科技创新的现代管理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

对国有民营模式管理的国家实验室,能源部委托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运营管理,实现理事会制度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由主要利益相关利益方构成理事会成员。如果承包方为大学,校董事会是国家实验室的最高决策机构,并设立国家实验室咨询委员会,为董事会、校长、实验室主任提供决策咨询。如果承包方为联合设立的公司,由相关方人员组成理事会,作为实验室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下设若干分委会,如行政和预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科学政策委员会等,理事会负责招聘国家实验室主任,最后由各承包方和能源部共同确定。

(五)科研经费规模庞大,来源渠道多元

近年来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年度投资超过120亿美元,其中,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管理的国家实验室年度经费超50亿美元,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主管业务办公室、能源部其他业务办公室、其他联邦部委。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实验室从主管业务办公室获得的经费数量最大,平均占总经费数量的70%左右;从能源部其他业务办公室和其他联邦部委获得经费较少,分别平均占总经费数量的18%和12%左右。近年来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经费情况见表1。

1  2012-2016能源部科学办公室所属国家实验室年度经费情况

(六)人员管理市场化程度高,具有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大多来自美国、欧洲、亚洲等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科研素养。实验室一般采用聘用合同制,人员竞争上岗,除了固定的工作人员之外,流动人员如博士后、研究生等也以合同形式招聘。对于专职科研人员采用终身制和非终身制分类管理,终身制选拔非常严格,一旦确定便不会再变,有国会专门拨付人头费,考评相对宽松。非终身制研究人员主要以项目制方式获得报酬,项目结题后研究人员随之离开。平均看全职人员与流动人员的比例维持在1:1.5左右。

为了吸引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各实验室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如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专门成立了薪酬小组,每年都会与其他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薪酬对标,适时调整科研人员薪酬,保障合理化待遇。再如,太平洋西北国家实验室建立“全奖项目”薪酬体系,包括待遇、保险与福利、未来保障、职业发展保障、工作/生活协调项目等,科目十分丰富。实验室福利充满人文关怀,如太平洋西北国家实验室实行弹性工时制度,允许员工每周有1-2天在家工作;还有国家实验室设立了儿童发展中心,为工作人员解除上班期间孩子无人照看的生活烦恼等。

(七)拥有庞大的研究团队,注重世界领军人才培养及荣誉体系建设

根据2013年能源部统计,科学办公室管理的10个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全职人数在300-4400人之间,各实验室人员规模不均匀,多数集中在2000-4000人之间,具体见表2。

2  2013年能源部科学办公室所属国家实验室人员情况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特别注重人才培养,尤其重视世界领军人才培养,至今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已有87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实验室为激励优秀科研人员,设立了多样的科学奖项,如劳伦斯奖,专门奖励在科研方面为能源部发展、国家经济及能源安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再如,能源部代表美国联邦政府负责管理费米奖,这是美国科技最高奖之一,重点奖励在能源研发方面表现卓越的科学家、工程师及科技管理人员。

(八)具有完善的成果转化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了鼓励成果转化的灵活机制

1986年《联邦技术转移法》允许联邦实验室与企业签订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CRADA)、设立联邦实验室联盟等;1989年制定了《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案》;2000年制定了《技术转移与商业化法案》。2007年能源部设立了2000万美元的能源技术商业化基金,并任命技术转移协调员,成立了技术转移政策委员会;2015年2月,能源部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推动实验室成果转移转化。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技术转移转化机制主要有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第三方服务协议、用户设置协议、技术许可。根据统计,2010年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技术转移活动包括700个合作与开发协议、2200个第三方服务协议、4400个用户设施协议、6000个技术许可协议。还有,2011年12月,为减少国家实验室与创新企业合作的障碍,能源部推出技术商业化协议(ACT),使企业能够访问实验室研究成果、并与科学家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将创新产品带入市场。2014年10月,能源部投入2300万美元发起“国家实验室-联盟”计划,向实验室的研究团队提供优质商业资源,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三、启示

(一)强化国家核科学技术发展的顶层设计

美国能源部涉核国家实验室涵盖核武器、核聚变、核电、后处理、退役治理、核物理、加速器等环节,由能源部统筹国家实验室核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方向,避免了核科技创新碎片化,有效避免了科技资源浪费。当前我国核科技行政管理分散,军委有关部门主管战略核力量发展,国防科工局主管军工核科技发展,国家能源局主管核电技术路线,科技部主管核电科技重大专项等,核科技管理体制分散造成了技术创新碎片化,科研资源重复性投入,军民融合不够,创新同质化。我国应借鉴美国能源部对核科学技术发展的管理经验,强化国家对核科技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国家核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政策等,统筹规划各创新组织的战略发展方向,大幅提升与我国经济实力相称的核科技研发投入。在实验室运营上积极借鉴美国能源部经验,委托给创新组织直接运营,减少政府对核科技创新的微观干预,确保创新效率活力。

(二)统筹谋划建设一批核领域国家实验室

上世纪四十年代,美国能源部开始设立国家实验室,优先围绕着反应堆研究、核武器研究等设立了阿贡、洛斯阿拉莫斯等国家实验室,创新了美国能源部对核科学技术发展管理体制。我国核工业经过60年发展,形成了完整的核科技创新体系,建造了一大批包括托卡马克实验装置、高通量实验堆、中国实验快堆、200Mev加速器等先进的核研究装置,打造了包括西南物理研究院、核动力院、原子能院、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内的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究基地。这些领域是我国有望跻身世界前列的重要核科技研究领域,也是推进战略核力量建设和核能开发利用的重要基地,应优先在核聚变、军民两用核动力、先进核能、核基础研究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领域设立国家实验室。

(三)核工业企业是优良的核领域国家实验室运营主体

从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管理的10个实验室的研究人员规模看,大多数实验室全职人数在2000-4000人,全部的研究人员数量在5000-10000人,研究人员规模十分庞大。从国内核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组织的研究人员规模看,超过5000人规模的主要集中在核工业企业及工程物理研究院,其他的研究人员规模基本都在百人量级,规模太小。从近年来洛斯阿拉莫斯、阿贡等实验室运营主体更换情况看,企业拥有更加灵活的管理运营机制,是实验室运营主体的有力竞争者。核工业企业系统的科研院所在政策引导下,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创新组织体系,已建立起了能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竞争的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较其他类型创新组织,在成果转移转化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是国内优良的实验室运营主体。从人员规模、成果转化等综合条件看,核工业企业是核领域优先设立国家实验室的理想选择。

(四)创新核国家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

核国家实验室科技战略发展要体现国家意志,应在充分吸收国外理事会制度优势基础上,创新国家实验室的领导监督管理体制,既发挥好国家主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又充分保障创新活力和发展自主。资源共享机制上,扩大研发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升研发资源使用效能。选人用人机制上,采用固定与灵活相结合机制,建立起项目制管理模式,确保人员能进能出。人才吸引培养上,树立全球化人才观,面向全球吸收优秀人才为我所用,加强世界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把核国家实验室打造成具有世界水平的核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高地。考核薪酬福利体系设计上,制定能体现创新价值的考核体系,优化完善薪酬福利结构,创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同时,完善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组织体制及政策体系,突破工资总额约束,成果按照市场化方式转移转化,让研发团队和科研人员的成果入股、产权转让、成果转化等活动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创新收益,体现创新价值,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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