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2018年1月8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单科不低于60分的方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核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5.聘用。同意聘用为我校人员按照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应届毕业生在通过以上环节审查且取得双证后,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报到和工作关系转移手续。2018年7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往届毕业生在通过以上环节审查且双证齐全后,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报到和工作关系转移手续。 五、考务公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并将考试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在校园网(http://rsc.lut.cn/)上,供应聘人员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有关事项 1.所有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人事处网页“http://rsc.lut.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需交验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总体要求,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lut.cn 人事处邮箱:gdrsc8207@163.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 编:730050 联系电话:王老师 刘老师 0931-2973619 传 真:0931-2973524 详细报考信息请点击人事处网站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pdf 附件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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