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7日我部共受理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辐射监测与应急处 联系电话:010-66556858 传 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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