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监测部继前期对海南、广西和广东三省份开展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现场踏勘和审评对话之后,于2014年9月9日-12日,9月16日-19日分别赶赴山东、辽宁江苏和浙江四省组织开展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审评工作,对各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中心)进一步宣贯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审评大纲,统一规范了各核电省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
踏勘和审评对话工作主要包括:对各省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按照审评大纲和有关原则进行评审,统一要求、规范内容;对各省份环境实验室、流出物实验室和核电站前沿站以及各子站等地开展现场探勘,了解和核实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软硬件条件落实情况。
本次现场踏勘和对话工作组织有序,开展卓有成效,通过对四省份辐射环境监测站(中心)现场踏勘和具体工作深入交流,项目组成员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四省份辐射监测能力和对核电站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现状,并与各省份建立了友好联系,为本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原标题: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监测部赴山东、辽宁、江苏和浙江开展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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