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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4-11-14 10:53    来自: 医学全在线网

2014年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考试已经落幕,无缘14年的考生请参考下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准备2015年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12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原标题:2015年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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