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中级培训(综合班)通知 各级环保监管部门、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根据环保部2016年度辐射安全培训计划安排,我院将于6月中旬在山西太原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中级(综合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环保系统监管人员; 2、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员; 3、从事与Ⅰ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甲级非密封工作场所、γ移动探伤等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倒源、维修以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4、其它辐射工作人员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电离辐射防护基础; 3、电离辐射工业及医疗应用的安全与防护; 4、案例分析; 5、参观实习:钴源辐照、加速器、刻度室(国家二级计量站)和核仪器仪表中心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15日-24日,6月14日9:00—18:00报到。 四、培训地点及住宿费用 请于6月9日以后登陆本网站(http://www.cirp.org.cn)查询培训补充通知中有关具体报到、上课地点及住宿费用。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24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制证费、租场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费交费方式: (1)报到时现金支付; (2)汇款支付:请已汇款的学员报到时带好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已缴费用证明。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帐 号:05021216090264008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六、具体要求 1、本期培训班以150人为限,报满为止。 2、报名截止时间: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组织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1),并于2016年6月5日前发至peixun@cirp.org.cn电子邮箱。无报名回执者不得参加培训。 3、学员请将培训学员信息表(表2)填写好,并于表上粘上二张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4、为确保教学质量,由我院资深专家授课,理论与实践结合,并于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5、任何人不得代训替考,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卢金祥:0351-2203442,18735183188 周晋红:0351-2203444,13834158271
附件:报名回执(表1:培训回执.doc) 学员信息表(表2:参培学员信息表.doc)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核工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培训中心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