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业内的一场竞标结果,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实际上,关于最低价中标法的讨论由来已久,本期特选取了一篇比较客观、理性的,供大家参考。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应用探讨 鲜万清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2014年发表于建设经济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建筑行业中使用广泛。 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该方法的运用往往背离初衷,由此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对它报怀疑态度
。针对这种情况,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优越性 、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现实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优越性 1. 体现了招标采购的公平 、公正的原则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对投标企业 的资质和资信要求,主要考察施工方案 、组织设计 、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核,并据此进行评分,这无形之中为那些具备施工能力但资质不高的企业以公平竞争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获取利润。 2. 符合发包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能够满足企业 在实现工程所需功能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化的降低建筑 、施工
的投入,满足发包方的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3. 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人加强自身管理 在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规则中,承包人若要中标,则需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的不必要支出;中标后则需要精心组织施工
,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及相关管理费用的支出,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 。 同时也无形之间要求承包人有利于承包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合理最低价法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 是否低于成本价”难以确定 评标中的成本评估由于要涉及到投标人的施工组织措施 、管理能力 、材料采购渠道 、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所以相对比较困难,而且国家或各地区的相关法规中对于如何确定招投标中“
低于成本”的报价只有模糊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标专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衡量和把握,许多地区在实际操作 中也多是处于探索过程中,甚 至有部分投标人就利用这一点趁机混水摸鱼,给评标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
。 2. 投标人如何报出“ 合理的最低 价 ” 最低价评标法提出后,在国内迅速推行,特别在沿海地区,建设项目不论大小,复杂简单,一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由此造成招标人利用买方市场
的优势恶意压价,施工单位为谋生存 ,保证自己能够中标 ,往往进行恶意竞争,报出的价低于施工成本 。 3. 如何保证低价中标 、高价索赔 ,确保工程的质量,保障业主切身利益 低价中标的中标人还可能会采取低价中标 、高价索赔等手段来追加投资,致使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大幅攀升
。另外,由于目前国内的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不键全,国内建筑市场配套环境的不规范,如果投标人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纠纷,业主的赔偿得不到 落实,切身利益受损 。 完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措施建议 1. 充分进行资格预审,严格把控好第一关 根据目前国内的法规 、规章及有关规定,一般公开招标工程要进行资格预审 。但在招标实际操作过程
中,对于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 的工程,以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工程,严格资格预审程序则尤为必要 。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真实了解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状况 、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 、企业信誉以及有无类似的施工经验等情况 ,淘汰那些不能满 足工程施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减少招标人评标价段的工作时间和招投标活动的费用,尽可能排除将工程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人的风险,避免签约后无理索赔的发生,有效防止工程增加额外费用及互相扯皮局面。 2. 设置合理评标方法,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水平 评标方法设置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对投标人工 程成本的影响 :企业性质 ;企业不同的材料采购渠道;企业不同的自有机械设备情况;企业不同的管理水平。评标专家在评审投标人工程成本时应转变评审理
念,提高评审水平,评标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综合这些因素后,根据不同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工程成本价,再与各自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低于自己成本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在剩余所有的有效标中选择最低价作为中标人,只有这样做才是真
正的公平竞争,也是工程招标的本意。 3. 建立诚信体系,把投标人的诚信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在评标过程中,把投标人的诚信度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部分,把没有诚信的投标人直接拒之于竞争者行列之外,把工程交给真正有诚信的企业承担
。但需先做好 :(1) 从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人手,建立诚信体系,将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固定资产等作为企业履行合同的能力加以考核
。(2 ) 对企业依法履行合同,依法纳税,良好的银行信用 ,建设优良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因素
,作为施工方的资信考核,设定科学合理的评判尺度 ,严格资格预审制度,防止资格预审流于形式 。 4.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负责制就是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 、筹资,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务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管理,承担投资风险的责任制度,它既强调权利又强调责任,是权力责任对等的制度,使项目法人清楚自己的责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维护出资人的利益。 5. 实行项目法人质量终身负责制 质量 终身负责制是要求建设各方主体依法对建设工程 在合理使用年限内质量负责的制度,要求各建设
主体提高质量意识,强化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实施 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以保证合理最低价中标后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这两种制度的实行是适合目前国内的建筑 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廉政建设需要的一种手段
。 6. 建立配套的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机制 在我国建设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的客观条件下,施 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 、经济 、合同履行等必然风险外,还要承担我国不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承包人被动地位所带来的各种人为风险。而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微薄,大大降低了承包人
抵御风险的能力,导致承包人违约问题屡屡发生,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规避 因合理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各种风险,建立配套的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机制 已是迫在眉睫 。 结束语 “ 合理最低评标价法 ”除了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质量 、工期 、施工组织设计 、企业信誉
、业绩等因素,我们可以认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 ”是定量综合评议法与最低投标 报价法相结合的一种方法。它代表着市场竞争的要求和发展方向,通过经济杠杆推动行业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在国有资金投资
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 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能够减少一些人为因素,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在招投标领域的发生,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建筑产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 参考文献 [1] 杨兴阶,王国柱等.工程施工招标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应用探讨[J] .水电与新能源,2011(6 ):4—7. [2 ] 黄文宏.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低价评标法的应用探讨[J] .中国工程咨询,2011(5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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