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福清核电4号机组安全壳A类试验空气压缩机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FQ416TSR263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08-01 17:00:00 联系人:申海莲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FQ416TSR263C11506BD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4号机组安全壳A类试验空气压缩机租赁项目 2.3项目概况:福清4号机组安全壳A类试验时,在现场试验条件下,提供足够量合格的压缩空气,保证安全壳A类试验顺利进行。 2.4招标范围:福清4号机组安全壳A类试验空气压缩机租赁。安全壳A类试验用气量:6300Nm3/h(STP),投标人需提供100%的安全壳A类试验用气量。空气压缩机组为柴油驱动,压缩机的噪声值 <80Db(A)。 空压机生产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以下参数: 最大压力: 0.9MPa 最小压力: 0.76MPa 设计压力: 1.0MPa 最高温度: 50℃ 压力露点温度: -10℃ 固体粒径: <1μm 2.5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核电厂区福清核电4号机组所在地 2.6服务期限:计划试验持续时间为15天,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规格书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空气压缩机租赁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6年7月28日9:00 — 2016年8月1日17:00 3.4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 010-8802340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年8月25日9: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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