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办公厅7月25日发布《关于释放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控制点的通知》及《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监督检查结果表明,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核岛基础已具备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的基本条件,国家核安全局决定批准田湾核电有限公司在按照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检查要求确认相关物项、设备及状态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核岛基础混凝土浇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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