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核安全监管体系最早学习美国,由四个层次的法律法规构成日本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实行行政长官责任制。 英国核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使命是对核工业提供有效及高效的监管,对公众的核安全负责。 韩国是世界主要核电国家之一,一直将核电作为国家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坚定地发展。韩国重视核安全,制定了保证核安全监管活动连贯性、充分性和合理性的监管原则和方针。 ![]() ![]() 历史沿革 德国在核电技术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是继美国、法国、日本之后第四大核能发电国家。 历史沿革 ——1982年,在瑞士联邦能源局下成立联邦核安全监察局(HS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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