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英国公投脱欧,以往“彼此关系日益密切的”欧盟深受打击。英国脱欧后,有很多相关问题亟需解决,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是否保留英国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成员资格。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生效时间早于欧盟,尽管它不是欧盟的“基础条约”,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还是包含了所有欧洲国家。现在的问题是,英国脱欧后是否继续参与、如何参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这一问题涉及到数十亿英镑。 假设英国继续实施脱欧的决定,这需要援引“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50条规定了整个退出程序,允许任何成员国根据其宪法要求退出欧盟,英国提交退欧协议生效后,欧盟的基础条约将停止适用于英国,或经欧理会批准延长两年适用。 根据“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第106a条,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退出程序与脱欧类似,两者程序相互独立,在理论上,脱欧可以先于退出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英国继续参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有优点也有缺点。根据学者分析,英国需要考虑所有情况,在脱欧后,与其核贸易伙伴共同协商并探索可控地退出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最佳路径。 例如,作为脱欧谈判的一部分,欧盟和英国可以约定,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启动后的3-5年内再启动“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第106a条。这个办法将持续维持英国与欧盟的核贸易,鼓励新建公平市场,并确保安全和安保标准,同时在合理的时间内恢复英国的自主性,这种办法仍然将是一个在政治上可行的开放而紧迫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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