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活动总结会,9月8日在京召开。评估团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积极评价: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设施安全改进行动稳步实施,应对举措及时有效,中国的核安全水平提高了。 接受国际同行4次“大考”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下简称“核安全监管”)综合评估,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具影响力的同行评估活动之一,对增强公众对本国核安全的信心十分必要。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际社会更加认识到同行评估的重要性。因此,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并实施了核安全行动计划,把加强国际同行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 为不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我国曾分别于2000年、2004年和2010年3次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来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其中2010年开展的第三次评估,国际专家们就充分肯定了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同时也在政府责任、全球核安全体系、核安全许可、审评、监督、执法、应急等10个方面,提出了79条建议和希望。 2016年的这次评估,相当于对6年前的评估结果做个“回访”。 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领队、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拉姆齐•嘉美尔介绍,在为期10天的评估活动中,评估团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颁布的核安全标准和相关文件,了解2010年留下的79项建议和希望落实得怎么样,并特别增加了中国核安全监管在日本福岛事故之后响应情况的评估。首先评估的是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的自评估报告,涉及政府职责和职能、监管机构的责任和职能、应急准备与响应、辐射环境监测、福岛核事故后的核安全改进等,共12个方面。 在此期间,我国相关领域负责人和专家100多人参加了审议和对话,详尽回答了评估专家提出的问题,提交了相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技术文件等材料,就目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等内容,与评估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和交流。评估团还去了核电站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拉姆齐•嘉美尔表示,评估团得到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体现了核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深圳大亚湾核电站 79条建议完成了71条 福岛核事故后,几乎所有的核电国家都在强化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国也不例外。比如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观的11个要素之一,大力推进核电站安全改进,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并向社会发布环境辐射监测报告,发布了首部核能领域白皮书——《中国的核应急》等等。今年3月,由国家核安全局主导、中核集团承建的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也破土动工。这个基地包含应急监控训练、人才培养和公众开放体验3大板块。 此次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对我国核安全监管水平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认为第三次评估时提出的79条建议中,有71条可以关闭。中国近几年来核电发展迅猛,在建机组规模居世界第一,但在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看来,中国的核安全监管水平跟得上核电的增速。 当然,剩下那尚未关闭的8条建议,仍需继续落实。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将它们归纳为4个方面:一是关于《核安全法》的制定;二是希望中国制定一个长期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三是建议中国加快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相关法规的制定;四是关于中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在放射源应用过程当中,职业照射方面工作的政府协调。 其中《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一直是我国强化核安全监管能力的大事,也是“十三五”规划中核能领域的重头戏。 201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视察事故后的福岛核电站。 中国核安全顶层大法年底出台 截至今年4月,中国的现役核电机组共有30台,在建机组26台,俨然是核电大国。但由于中国的商用核电站起步较晚,目前核安全领域唯一的专业法律,只有2003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下层还有《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核电厂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7部法规,以及27部部门规章和89部导则。体系已经搭起来了,就差一部统筹整个法规体系的顶层大法——《核安全法》,预计今年年内就将出台。 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律,《核安全法》能够规定国家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地位,对我国核安全水平的升级换代奠定法律基础。更重要的是,有关核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也将纳入其中。这可是提升公众对核电接受度的法宝。 总体来说,我国的核安全业绩一直是不错的,所有核电站至今没发生过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参见《环境与生活》2014年11月号《核事故是怎样分级的》一文),运行指标普遍处于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的中上水平。 提高核安全监管水平,任何核电国家都义不容辞。除中国外,其他几个核电大国在这方面的修行也不差。 研究人员在测算瑞士“Proteus”零功率研究堆的物理参数 法国核安委员由总统任命 首先就是超七成电力来自核能的法国。 由于核电比例大,法国政府和核电工业逐渐完善了一套严格的监督评估系统,核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独立性值得称道。 自2006年以来,法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保证舆论监督。比如一个核电项目要上马,首先要研发人员介绍核电站的设计情况,用充分可靠的证据向公众说明其技术和产品是达标且安全的,并且还要经过漫长的多方“舌战”和论证过程。 法国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法国核安全局(ASN),共有900名员工,在地位上不隶属任何政府部门,直接向法国议会报告工作。其决策层是由5人组成的董事会全职委员,任期6年,不可连任。其中3名委员(包括董事会主席)由总统任命,另外两名分别由众议院议长和国民议会议长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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