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3日,法国核安全顶层大法——《核电安全与信息透明法令》颁布,明确提出核信息透明是强制性责任,任何个人都有权要求核电运营商提供有关核安全及核辐射的信息。法国最高核安全透明与信息委员会(HCTSIN)也在这一天成立。该委员会主要针对核活动的风险、核活动对人和环境的影响、核设施安全等问题开展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核电设施安全的辩论会。成员包括两名国民议会代表、两名参议院代表、6名地方信息委员会(CLI)代表、6名环保组织代表、6名工会代表以及多位核设施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和技术专家。 由于核设施众多,法国的核电地方信息委员会多达38个,如果委员会向核电运营商提出问题,后者必须在8个工作日内回复。 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专家在华考察福建福清核电站 美国核电站19项数据须公开 相比法国核电的相对规模(电力占比)全球第一,玩核最早的美国则是核电机组绝对数量的王者。相应地,美国的核能立法框架与核安全监管机制也比较完善。作为元老核电国,美国早在1954年就颁布了核能领域基本法——《原子能法》,明确了原子能委员会的职能,包括鼓励民用核能发展、保障核电安全和实施核武器计划等,这也是该国核能领域的顶层法。1974年,《能源重组法》出台,同时成立了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核管会独立于能源部(DOE),负责监管美国民用核设施、核材料的安全,包括商用核电站、试验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医用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管理等。 核管会代表国家行使核安全监管权,隶属于美国国会,整个机构约有3800人,设主席1人,委员4人,均由美国总统任命,任期为5年。 美国核管会要求,所有核电站都要每月向其递交安全报告,并定期(每年)接受核管会检查评估。然后,核管会用19项指标统计数据向公众公开核电站的运营情况。如果核电站在安全监察中提供具有决定性影响的虚假报告、违反许可证条款和核管会导则等情况,核管会就有权吊销其核电许可证。检查结果按风险由低到高,分别用绿、白、黄、红4种色带进行标志通报。 由于起步早、发展快、经历了全球核电“第一滴血”(美国三哩岛核事故),美国在核安全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值得他国借鉴。 追踪性调查评估对核安全监管十分重要 日本痛定思痛增加新规则 地狭人稠的日本也是核能起步较早的国家。1955年,日本颁布了《原子能基本法》作为核能领域的核心法律。两年后又出台了《核材料、核燃料及核反应堆监管法》,规定了从事核能相关活动的许可证管理制度。在《原子能基本法》的指导下,日本还对每个特定的领域制定了相应的子法,如《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特定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法》等等。 尽管日本核能法律体系比较完善,但核电站的“黑历史”却不罕见。2002年8月,日本核电运营商之一的东京电力公司就曝出长期隐瞒安全问题、伪造检查记录的丑闻:公司下属的福岛县福岛第一、第二核电站和新潟县柏崎刈羽核电站,从1987年起连续9年篡改/伪造安全检查记录29份,11处破损零件带伤运转,涉事员工近百人。福岛核事故的惨痛经历,又再度重创日本核电行业,促使日本痛下决心对其核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改革。 2013年2月,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原子能规制厅发布了极为严格的《实用发电用核反应堆及核燃料设施新规制基准》(下简称《新基准》)。《新基准》先从技术层面总结了福岛核事故的7条教训,并增加了提高发生火灾、内部漫水、停电等状况的耐久力,设立多重海啸防护堤和防水门,规范反应堆意外停堆操作对策等内容。 中国秦山一期核电站的控制室 韩国核安委员不得参政 从1978年建成第一座商用核电站,到2001年核电技术自主化率超95%,核电“后进生”韩国的核安全监管发展,在短时间内发生了从无到有的转变。 20世纪70年代,美国西屋公司设计并建造了韩国第一台商用高压轻水反应堆(简称压水堆)机组——古里核电站1号机组。此后,加拿大又为韩国设计建造了月城核电站1号机组。在此期间,韩国国内没有适用于核电站许可证审批的法律法规,所有流程规范都按两个制造国的标准走。 之后,韩国迎来核电站“生育高峰”,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管要求,韩国于1990年2月和1997年7月,先后成立了韩国原子能安全技术院和核安全委员会(NSC)。日本福岛核事故后,韩国政府又整合了核安全委员会的业务,于2011年10月成立了“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NSSC)”,该机构直接受韩国总统领导,全面负责韩国核安全及保障工作,委员共有9个名额,主席与副主席各一人。委员只要没违规,谁都不能违背其意愿将其解职,也无权干涉其工作。想要当选委员,必须先脱离核工业界至少3年,当选后就不能再参与政治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政府组织法》中规定了两项总理权力,一是总理对中央行政机构有指挥权和监督权,二是当总理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制订的法规非法或不公时,有权推翻这项法规,但唯有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不必理睬这两条规定。 优秀的安全记录是韩国核电的一大亮点。《中国核工业报》2012年指出,韩国核电站的平均非计划停堆率(指由于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导致反应堆保护性停止运转的频率),从上世纪80年代前期的5%一路下降到2010年的0.1%,是全球之最。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