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发电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退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 年4 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 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其中第一个5 年返还比例为75%,第二个5 年为70%,第三个5 年为55%。且通知规定增值税退款专项用于返还贷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相较于其他类型电源,核电能够维持平稳盈利能力,可以称得上是未来数年国内最为优质的发电资产。近年来国内两大主要核电运营商的毛利率水平均能够维持在35%以上,净利率水平亦能够维持在25%以上,盈利水平较火电运营商具有显著优势,如表13、表14 所示。此外核能发电不受地理资源约束,国内在建以及筹建当中核电装机容量为目前在运行核电装机容量的3 倍以上,长期成长性较水电行业更优。 4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受益2016-2018 年在建核电机组的密集并网,核电运营行业将迎来一段黄金发展期,成为未来几年我国最为优质的电力运营细分领域。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国内在建核电项目进度符合预期,2016-2018年核电在运行装机容量复合增速为23%,2016-2022 年7 年间核电在运行装机容量复合增速为14%,核电装机容量增速将显著高于同一时期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增速。 其次,2016 年国内核电发电量占比仅为3.5%左右,至2022 年核电发电量占比也仅为6%左右,相较成熟核电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后续仍然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且由于核能发展占比不高,核电仍将大概率维持基荷电源地位,长期来看,核电发电利用小时数仍可达到7500 左右,核电消纳不成问题。 最后,铀价格维持稳定,国内核电技术路线选型基本确定,未来核电运营成本仍将维持平稳下降趋势。上网电价政策维持稳定,核电发电成本较火电仍具优势,长期仍然能够维持较强的盈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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