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核电多项目雷达式静压式液位计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TW717WXR046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3-21 17:00:00 联系人:马娟 核电多项目雷达式静压式液位计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核电多项目雷达式静压式液位计采购框架合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717WXR046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静压式雷达式液位计 设备数量: 田湾56项目:静压式液位计 16台、雷达式液位计 16台 漳州项目:静压式液位计 24台、雷达式液位计 16台 海南34项目:静压式液位计 24台、雷达式液位计 16台 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框架协议),供货范围为ACP1000机组或M310/M310+机组或同等技术条件下的静压式液位计/雷达式液位计。上述仪表数量均为虚拟数量,仅供投标报价使用。实际合同将签署为单价合同,不含设备数量,最终采购设备数量以买方下单为准。在报价有效期2020-12-30之前,如技术要求不变,买方可对上述机组分批次进行多次下单,每次订单无最小起订量。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安全等级:NC 质保等级:QA3 抗震等级:1I (3)交货时间: 田湾56项目 5#:2018年8月30日 6#:2019年3月30日 漳州12/海南34项目 5#:2018年8月30日 6#:2019年3月30日(预估) 以上为暂定交货期,最终交货期以实际订单为准 交货地点:田湾/福清56/漳州12/海南34项目核电现场 DDP交货 2.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多项目液位计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3)发售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9:00-17:00 (4)联系人:马娟 电话:010-88023553-813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4月13日 上午9:00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1:00时之前将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并完成在线投标;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8.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核电多项目静压式雷达式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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