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核电厂运行将产生放射性废物,大体分为低放射性水平废物、中等放射性水平废物和高放射性水平废物,不同水平的放射性废物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和要求。对低、中放废物采取近地表处置,高放废物采用深地质处置。我国高度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十二五”期间加快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进程,处理处置了一批放射性废物,废物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建成了一批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以及一座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同时,高放废物处置研究也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了候选场址选址工作。 破解“邻避效应”国际难题 “十二五”期间,国家核安全局在破除“邻避效应”、加强公众沟通方面也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破解“邻避效应”是国际性难题。公众恐核心理加剧,既有世界核能发展历史上几次重大核事故的严重后果造成心理影响的原因,也有公众参与不够、对涉核信息了解不全面的原因。破除涉核项目“邻避效应”,必须加强科普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加强舆情正面引导。 国家核安全局作为我国独立的核安全监管部门,注重建立公开、透明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期间,国家核安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公众沟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核安全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舆情引导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核基础知识,组织中学生核与辐射知识竞赛,搭建多媒体互动平台和科普网站,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党校和干部学院;完善政府网站,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涉核项目环评报告、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审批信息和相关文件公开;在政策制定、项目环评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要求企业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提高项目建设阶段的公众参与程度;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信息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十三五”之思:核能大国的安全挑战 “十三五”期间,政府和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顶层设计也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顺畅,为开展“十三五”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也提供了更多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不仅将释放巨大的环保红利,也将有力地推动“十三五”核安全的发展。而“一带一路”和核电“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深化、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的日趋频繁,也为“十三五”的核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多外部动力。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中国作为核能大国,“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核安全监管的挑战也更为艰巨和复杂,如何破解困局,《规划》给出了深入思考。 《规划》编制实施意义重大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内相关单位编制了《规划》。《规划》是国家安全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和加强全行业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国家级专项规划。 《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核安全观为统领。《规划》编制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强化纵深防御要求;权利和义务并重,注重落实各方责任;治标与治本并重,同步解决新老问题;自主与协作并重,制定措施既借鉴国际经验又注重国内实情。 二是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根本宗旨。《规划》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除核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强调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提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始终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标。 三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创新发展,《规划》强调加快管理创新、机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坚持协调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坚持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加快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坚持开放发展,《规划》提出拓展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坚持共享发展,《规划》注重构建公开透明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和强化公众沟通。 四是以风险防控为核心。《规划》认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核安全风险,坚持风险导向确定规划目标、安排重点任务、设置重点工程、提出保障措施。 五是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规划》提出了一批提升核安全科研能力、核应急能力、核安保与反恐能力以及核安全监管能力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规划》的编制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降低核安全风险,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坚定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推动核电“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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