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红华<招>字[2017]15号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40000KVA变压器大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 40000KVA变压器大修。 2.3招标内容: 变压器 SFZ10-40000/110
3台 2012年投入运行至今,现进行首次大修。 2.4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5服务期限:40个日历天。 2.6项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双福镇。 2.7标包划分:独立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3.1本次招标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业绩,201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110kV及以上变配电设施或油浸式变压器的安装、修理、试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在监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月20日0:00至2017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售。有意投标者请注册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账号,申请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4标书款收取:银行电汇,须通过潜在投标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汇款时请注明:40000KVA变压器大修采购招标项目标书款)。 收款单位: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峨眉山红华苑支行 账 号:2306 3878 0910 0010
33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3楼招投标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3开标地点: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3楼招投标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 7.本项目的评标结果 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徐先生 电 话: 0833—2215920 传 真: 0833—2215920 地 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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