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应聘报名表
附件二:就业补充协议书 就业补充协议书
甲方: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就业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乙方的就业意向,包括本协议在内都不是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乙方在规定时间到甲方报到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拒绝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报到证。 2、 经查实,毕业生提供的应聘过程中所提供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存在虚假、伪造、隐瞒或者重大遗漏,或不履行应聘时的承诺。 3、 毕业生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间(以单位给学校发送的报到通知函为准)报到的; 4、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入职体检不合格者。 5、不服从甲方安排的。 三、违约责任约定 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违约需持学校就业办公室出具的同意违约证明,单位负责向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同意违约函,告知学校。解除协议手续及解除协议后乙方相关物品的领取和交换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四、《就业补充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同时由甲方提交乙方所在学校备案一份。 五、本《就业补充协议书》是对《就业协议书》的补充,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时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