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福岛第一核电站在2011年3月日本东北大地震中发生事故已整整过去七年,事故核电站的处置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哪方应承担拆除事故核电机组的责任问题,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之间仍在推诿扯皮。在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宣称的核电安全神话破灭的背景下,日本国内围绕着是否要保留核电的问题产生了巨大政策分歧。 处置责任仍在推诿 5月30日,日本核电管理委员会约见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小早川智明,就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废炉作业等问题进行了沟通。磋商过程中,双方在谁应承担放射性污水处理一事上,发生了严重意见分歧。东电方面称,污水中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可以清除,但其中所含的氚是不能清除的。目前,随着储存污水的储水罐仍在持续增加,东电方面正在研究将污水稀释后排入海中的办法。东电还称,计划采取这一做法的依据是此前日本核电规制委员会得出的结论,公司方面认为这一做法是妥当的。对此,规制委员会方面认为,处置核电事故的主体责任应该是东京电力公司,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一决定的责任说成是政府的。 东电与日本政府之所以如此扯皮事出有因,日本政府难辞其咎。一是核电规制委员会前任委员长田中俊一曾提及过污水“只能稀释排放”这一建议。这一说法正中东电下怀,一直死抓不放。二是事故发生后东电一直在接受日本政府设立的核电损害赔偿和废炉等支援机构提供的资金,完全像一个由日本政府出资的“半国营”子公司。所以,东电才会摆出一副“啃政府”姿态。 然而,福岛核电站的污水处理问题是一现实而迫切的问题。随着事故处置的进展,污水每天都在增加,储水罐数量也在随之增长,目前已有1000个左右。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属储水罐的安全性也在减弱,一些罐体正在进行修补加固。如果再发生大地震,极有可能发生第二次核污染事故。因此,有专家建议,与其如此扯皮,不如由日本政府将废炉与东电的经营剥离,明确事故处置主体,才能加快事故处理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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