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5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日,中俄签署合同总额超过200亿元的核能合作项目大单。这一系列动作,无疑在推动着我国核工业建设以及核能应用发展,将出现新一轮的发展迹象。 根据国家核电发展规划,2020年之前,我国至少还要新建3500万千瓦的核电机组,平均每年开工6-8台,每年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左右。 政策性支持逐步放开 《意见》提出,核电运行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运行安全水平始终保持国际前列并持续提升。核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核电行业安全管理、核安全监管、核应急响应、核安保能力进一步增强。核电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 “对于核电的发展,由于世界范围内曾发生的几起重大事件,核电的使用与建设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直到近年来才慢慢的开始回复发展的态势。”有行业内专家表示。 正基于此,《意见》明确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相关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指导规范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将核安全文化的原则和属性转化为具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到核电厂安全管理工作中。研究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核安全文化健康状态可检查、可量化、可评价。核电厂要定期开展核安全文化自评估和同行评估活动,及时查找弱项短板,借鉴良好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 同时,《意见》还强调,核电厂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实行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带队,定期深入现场,开展巡视检查,督促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相关部门按照核安全法要求,落实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核电厂自我监督、核电集团监督指导的监督体系,提升企业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形成自我检查、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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