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未来国内核电装机规模的大幅增长,燃料需求的增加,中国需要扩大相关产能,同时也要缓解资金压力,探索新的体制是大势所趋。 核燃料产业对外资的逐步放开,探讨多年,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近日,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与2017版负面清单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95条缩减至45条。 其中,与核领域相关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及核辐射加工相关制造业的限制全部解除,具体取消的条款分别为: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 整个核燃料循环体系分为前端和后端,前端包含了天然铀的开采、铀的纯化转化、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制造等环节;后端主要涉及乏燃料的储存和处理等。 此次放开,除了依然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对于核燃料其他环节放开幅度较大。随着未来国内核电装机规模的大幅增长,燃料需求的增加,中国需要扩大相关产能,同时也要缓解资金压力,探索新的体制是大势所趋。 逐步开放 放射性矿产主要指由天然放射性元素铀、钍等局部聚集形成的矿产资源,是生产核燃料的原料。核电燃料产业属于典型的军民结合领域,核燃料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市场正在逐步放开的过程。 根据我国此前对外商投资核电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核电相关领域,鼓励外商投资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限制外商投资核电站的建设、经营,投资需要由中方控股;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 而且,即便是对国内企业的资质要求都非常严格,进入该领域者寥寥无几。 其中,中核集团一家独大,拥有中国唯一的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产业体系。其子公司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是中核集团八大业务板块之一,公司主要从事铀转化、铀浓缩、燃料元件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是国内唯一的核燃料专营供应商,并为我国所有投运核电站提供优质的核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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