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组织带动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指导下,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国民促会绿色出行基金在杭州、宁波、镇江、保定等地联合主办了“低碳中国•院士专家行”活动,开展了“2014年低碳中国行优秀低碳案例”评选活动,20家优秀园区、社区、企业入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联合举办了四期“应对气候变化媒体课堂”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组织发起了“全国低碳国土实验区”活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举办了第四届“绿化祖国•低碳行动”植树节,并组织了首届“中国绿色碳汇节•绿韵—竹乐器暨竹文化艺术展”活动,实施了第六届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等重要会议的碳中和项目。中国民促会编制出版了《低碳生活案例手册》,收录了城市和农村衣、食、住、行、工作等领域的低碳生活案例。世界自然基金会以“蓝天自造”为主题,举办了“地球一小时”活动。 (三)公众广泛参与 随着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公众更为积极地参与低碳出行、低碳饮食、低碳居住、购买节能低碳产品等活动。各地广泛开展了以学校、机关、商场、军营、企业、社区为单位的节能减碳活动,号召人们树立“节能、节俭、节约”的工作、生活和消费理念。民政部举办了2014年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各地采取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举办培训及讲座、举行不同规模的演练、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组织公众广泛参与。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世界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与国际组织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合作,深化南南合作,与各方一道应对气候变化。 (一)推动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中国继续积极开展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基金会等机构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多边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稳步执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增强对脆弱发展中国家气候适应力的能力、知识和技术支持”项目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技术需求评估”赠款项目,切实开展亚洲开发银行支持的“碳捕集和封存路线图”技援项目;参加由联合国基金会、全球清洁炉灶联盟秘书处召开的“全球清洁炉灶联盟”相关会议并开展国内试点活动;与全球碳捕集和封存研究院等相关组织举办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现场研讨会和实地考察活动。 (二)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 中美两国元首均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2013年两次会晤中就加强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以及氢氟碳化物(HFCs)问题形成重要共识,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建立了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确定在五个领域开展合作。2013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两国元首特别代表共同主的气候变化特别会议,召开了中美两国气候变化专家对话,深化了两国气候变化政策和双边务实合作的交流。通过利用包括《蒙特利尔议定书》专场和机制在内的多边方式削减氢氟碳化物,落实中美两国领导共识。2014年3月荷兰海牙核安全峰会期间,两国元首举行会晤并就继续加强在气候变化领域对话与合作、推进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框架下务实合作达成共识。7月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气候变化问题特别联合会议,并核准了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中英、中德、中韩等气候变化工作组双边会议,推动有关框架协议签署和项目合作。通过中美、中欧、中澳等气候变化部长级磋商开展与发达国家的双边磋商,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相关务实合作深入交换意见。继续执行与英国国际发展部和瑞士大使馆合作的“中国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和“中德气候变化项目”、“中意气候变化合作计划”等已有双边合作项目;与丹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丹麦王国能源、气候和建筑部关于气候变化和能效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气候变化部长对话机制;开展中欧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中欧在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产业园区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务实合作;召开中澳气候变化第三次部长级对话、中澳气候变化论坛,就双方务实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沟通和磋商;开展中国和新西兰双边对话活动,就国际谈判和双边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开展中法、中美专家对话。 中国参加了经济大国能源与气候论坛领导人代表会议、彼得斯堡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会、华沙会议部长级预备会等一系列气候变化相关的对话和磋商,积极就气候变化开展多边交流。 (三)深化南南合作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在卫星监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抗旱技术、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沙漠化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加强与亚洲、非洲、南太平洋地区有关国家的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援助了182个应对气候变化类项目。根据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期间中国政府提出的在2011-2013年安排2亿元人民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要求,2013年与乌干达、多米尼克、乍得、巴巴多斯、安提瓜和巴布达等9个发展中国家有关部门签订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的谅解备忘录》,累计赠送节能灯30多万盏、节能空调2000多台、太阳能路灯4000余套、太阳能发电系统6000多套、车载式卫星数据接受处理应用系统一套,并派驻技术人员到当地进行支持。2014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联合国气候峰会上宣布,2015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把每年的资金支持翻一番,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并捐赠600万美元支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举办了28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政策与行动研讨会、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修班,总计培训了来自114个发展中国家的千余名应对气候变化官员和技术人员。继续加强“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等磋商机制,与发展中国家开展联合研究,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通过出席太平洋岛国论坛、落实2012年东亚峰会倡议中关于“建立东亚应对气候变化区域研究与合作中心”筹备等,积极开展区域性对话与交流,积极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智库之间的交流。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启动了中国-加纳/中国-赞比亚可再生能源技术转移项目,促进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七、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 2013年以来,中国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保持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当前气候变化谈判中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 (一)积极参与公约下谈判进程 中国坚持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气候制度,坚持公约框架下的多边谈判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中国一贯积极建设性参与谈判,在公平合理、务实有效和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谈判取得进展,不断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2013年,中国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进程下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全面参与华沙会议下各议题磋商,积极引导谈判走向,推动会议取得成功。在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下,通过了进一步推进德班平台的决定,为2015年如期达成协议奠定基础,并围绕落实巴厘路线图成果做出相关安排,在发展中国家关切的资金、损失和损害、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等问题上取得一定进展。中国代表团在华沙会议期间创新传媒表达方式,举办多场形式新颖的“中国角”边会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介绍中国相关成就和政策,全面展现积极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二)积极参与其它多边进程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峰会、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多边外交活动中,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与各国元首共同推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多边进程。2014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将以习近平主席特使身份率团赴纽约参加联合国气候峰会,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积极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三个工作组报告和综合报告的政府评审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机制下的谈判。积极参与 “全球清洁炉灶联盟”、“全球甲烷倡议”、“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等活动,推动公约主渠道谈判取得进展。 (三)利马会议基本立场主张 2014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将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距2015年巴黎会议新协议出台仅剩一年时间,是达成新协议之前的重要一站。中国支持2015年巴黎会议如期达协议。一要坚持公约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持续实施。二要落实已有共识,兑现各自承诺,发达国家要切实提高减排力度,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的义务。三要强化目标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将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国一道支持东道国秘鲁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和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利马会议取得成功。 结语 目前,中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任务十分艰巨,能源需求和碳排放还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合理增长。但是,中国不会重复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无约束排放温室气体的传统发展道路,而要努力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015年是全面落实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全方位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的目标。 “十三五”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政府将以确保实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为抓手,推动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 -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发挥低碳发展对于能源节约、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领作用,积极建设性地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继续推进气候变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为保护全球气候环境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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