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拟申报2015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含中小型、境外工程)项目清单及境外工程承建项目清单的通知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 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 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 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 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 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容量为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三条 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四条 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 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 /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 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 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 4.申报的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 第十五条 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验收。 第十六条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第十七条 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工程已获得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的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2项; 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3项; 3.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中小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第十八条 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九条 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三章 申 报 第二十条 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第二十一条 申报表 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 第二十二条 申报材料 见附件2包括以下内容(独立装订一册) (一)申报表 (二)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 1.工程概况; 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 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 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 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8. 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三)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 2.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 3.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国家环保部门),至少应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国家环保部委托的省环境监测中心); 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结论文件;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6.工程获奖证书(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六)工程照片 1.6吋数码彩照15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 2.照片应有题名,粘贴在A4纸上,并附电子版(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七)DVD光盘 1.主申报单位应制作反映工程质量特色、播放时间为5分钟的DVD光盘,并配有解说词。 2. DVD光盘MPG格式300M及以上,其主要内容参见本章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第二十三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1份,DVD光盘1张,由主申报单位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原标题:中电建协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项目清单及境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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