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共有5台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分别是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红沿河核电厂2号机组、福清核电厂1号机组与方家山核电厂1号机组。至此,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达22台,总装机容量为20305.58MWe,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49%。 一、 年度核电生产情况 2014年全国累计发电量为54638.0亿千瓦时,22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1305.80[1]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39%。与燃煤发电相比,核电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4191.62万吨[2],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0982.04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5.63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31.02万吨[3](减排计算方法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本年度22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累计发电量比2013年增加了18.89%;累计上网电量为1226.84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加了18.80%。相关统计分别详见表1,2014年度22台运行核电机组电力生产情况统计;表2,2014年度电力生产指标统计;图1,2009-2014年核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趋势(本统计数据不含台湾地区核电生产情况)。 表1 2014年22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电力生产情况统计表 表2 2014年电力生产指标统计表 说明: 1) 表1及表2数据均来源于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电运行信息网年度统计数据。 2) 因每季度数据均进行了尾数处理,故年度数据与各季度累加值略有差异。 图1 2009-2014年核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趋势 二、 本年度核电安全生产情况 2014年度,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 本年度放射性排出流和环境监测情况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管理部门批准的排放限值,各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2014年度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全年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
[1] 2014年新投入商业运行的5台机组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数据自商业运行之日起统计。 [2] 根据电监会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供电煤耗为321克标准煤/千瓦时。 [3] 按照工业锅炉每燃烧1吨标准煤产生二氧化碳2620千克,二氧化硫8.5千克,氮氧化物7.4千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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