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田湾3、4号机组工程项目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 招标编号:TWB15Z2000KC01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5-05-08 17:00:00 联系人:白洁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 (2)项目概况:为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编制及正确评估核电厂运行期间液态流出物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厂址环境的提供基础资料。 (3)招标编号:TWB15Z2000KC0117/00 (4)招标范围:说明海域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查海洋生物及其生态环境、调查海洋渔业资源及生物遗传多样性、调查海洋保护区及保护性水生生物、与以往取得的成果对比分析等工作,详见技术任务书。 (5)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6)服务期限: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 2015年10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中间成果报告; 2016年9月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3、4号海域生态环境调查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5 年5月4日 —2015年 5月8日 (4)联系人:白洁 电话:010-8802303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5 年5月28日9 :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8小时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是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相关服务。 (2) 投标人需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所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B.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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