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的挑战 第一,核设施安全运行压力持续升高。随着核电规模不断扩大,新机型将投入建设或运行,我国第一座核电厂,秦山核电厂将近设计寿期,国内核电多种堆型、多种技术、多类标准、不同状态并存的局面将更加明显。“十三五”期间我国新投运核电机组是“十二五”时期的4倍,核电厂运行事件将呈现攀高趋势。核电厂在抵御地震、水淹、火灾和飞机撞击等极端外部事件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准,在缓解安全壳失效征兆等严重事故、应对超设计基准事故方面仍需进一步采取措施。2020年,核电运行产生的乏燃料累计量将超过10000吨,乏燃料增长与处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核电设备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由于缺乏工程经验、对关键技术掌握不足、核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的核安全设备制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或将处于高发态势,不利于核电厂安全运行。 第二,放射性废物治理压力依然存在。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特别是放射性废液,固化进程较慢,安全贮存压力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早期核设施退役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的整体进度。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工程地质、处置化学、处置安全等技术仍显不足,高放废物处置地下实验室尚未取得实质进展,高放废物地质处置仍需时日。同时,由于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建设和运行没有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方建设积极性不足,国家区域处置政策难以推动,各核设施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长期积压,秦山、大亚湾、田湾等核电基地的中低放废物暂存库接近满容,影响核电厂安全运行。 第三,核与辐射安全基础有待夯实。核能与核技术领域职业照射与公众照射剂量缺乏统一管理,铀矿开发利用中的辐射防护问题突出,放射性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价需要长期持续开展,辐射防护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防范涉核恐怖袭击的能力较弱,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安全性、可靠性有待提高,核安全、核安保、核应急相关的支持系统和设备等关键数字资产和关键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核安全保卫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科研资源亟待整合,战略性研究推进较慢,前沿性研究开展较少,公益性研究支持不够,基础性研究难以坚持,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相对薄弱。核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核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和救援能力需要加强,核应急演习演练的实战性亟待提高。 第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仍显不足。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与核能核技术利用行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政策法规方面,缺少一部规定核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基本法,缺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众权益保障及核损害赔偿等有关规定,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铀矿冶长期监护等政策机制阻力较大。在组织方面,核安全监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仍有待加强。在能力方面,安全评价、校核计算及实验验证能力依然薄弱,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装备水平较低,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平台尚未建立。在人员方面,监管队伍整体比较年轻,监管经验不足,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五,核安全内外部良性循环机制尚未建立。核安全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舆情监测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核安全事务有待进一步深化,核安全科普宣传仍需持续开展,核安全管理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亟需加强。核燃料循环、核安全设备制造、核技术利用、核电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核安全文化意识淡薄,核安全氛围有待加强,亟需建立核安全文化评价体系,核安全文化培育仍需进一步完善。必须坚持核安全法规标准与国际共识同步,核安全经验亟需与国际同行相互交流,需与国际强国开展核安全技术研发合作,我国核安全先进理念有待向世界各国推广,核安全国际合作交流亟需加强。 “十三五”核安全规划总体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风险防范以“风险防范”为核安全“十三五”规划思路核心。在我国古代“风险防范”就是“治未病”的思想。古代名医扁鹊为大家熟知,但谈到自己的医术时,他却不如两个哥哥,大哥医术最好,是治病于未发之前,病人未觉其病已除去病根;二哥次之,是治病于初起之时,症状刚显已药到病除;扁鹊最差,他是在病情严重时治病,不仅病人痛苦,且下大力才得病除。这个故事诠释了“良医治未病”的道理。我们的核安全工作也要加大预防力度,像扁鹊那样,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病于未发之前,统筹各领域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持续提高核安全水平,充分保障核安全。 把握两个基本点:依法治核和科学治核持续推进依法治核。建设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核领域立法进程。确保与安全有关的重要核活动全部纳入依法管理范畴,明确各级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职责,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核安全管理,严格追究违法行为,提升核安全监管队伍执法能力。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制定规划目标、指标。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矛盾、冲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解决办法和实施方案。在核电选址、设计、建设中,始终坚持与国际接轨的最高安全标准。在核电运行、退役过程中,不断吸取来自各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反馈到核安全改进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追求废物最小化。在各项核活动中,秉持辐射防护三原则,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 统筹做好五项工作 第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预防和缓解并重,进一步提升核电厂安全水平;以规范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降低研究堆安全风险;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推动核燃料安全;以许可管理为手段,加强核安全设备质量管理。 第二,加强重点领域治理,降低核与辐射安全风险。以放射性废液固化处理为抓手,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中、低放废物处理处置;以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为核心,推进铀矿冶环境污染治理;以辐射环境影响为着眼点,提升伴生放射性矿山安全监管水平;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 第三,加快推进能力建设,夯实核与辐射安全基础。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为目标,推进辐射防护最优化;以网络信息安全评估为抓手,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公益性、基础性科研为动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以基础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快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第四,完善法规政策措施,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以《核安全法》为核心,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完善核与辐射安全政策制度;以体制改革为核心,加强核安全监督管理;以中央本级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第五,建立良性循环机制,保障核能稳步发展。从多渠道、多方式入手,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以中国核安全观作为核心价值观,加大核安全文化培育力度;以交流合作为关键点,重视人才培养和核安全国际合作。 (本文文字版权属于《环境保护》) 原标题:关于核安全“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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