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文字摘自《核工业与环保》第41 卷第1 期,作者:周涛 宋明强 刘亮 琚忠云 李云博 林达平;华北电力大学核热工安全和标准化所北京102206) 摘要:安全是核电发展的重大前提,但是核电发展的短短历史时期内就发生了 3次严重事故,第4次事故会不会发生在中国?通过列举历史、法规、技术、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因素,说明可以保障中国核电不发生严重事故,但是由于存在法规杂乱、技术青涩以及人因等因素,使得核电存在发生严重事故的可能。应用概率方法,对各国严重事故发生概率进行了计算,发现事故一般都早于计算的预期,核电在中长期内还存在发生严重事故的可能。中国核电应杜绝“大跃进”式发展,统一完善核电法规标准,严格制度和实施过程,选择科学的发展模式,才能保证核电安全。 0到言 历经“跃进”式发展和福岛洗礼,中国核电发展步入新的阶段。中国核电发展如何保障安全,中国核电会不会发生核严重事故,的确是值得研究的一大课题。从1954年前苏联建造出世界第一座核电站至今,核电发展不到60年,期间却发生3次严重事故。我们必须研究中国发生严重核电事故的可能性,未雨绸缪,才能促使核电真正健康可靠地发展。 1不发生严重事故的理由 1.1历史的教训 世界核电发展史上有3大严重事故,每次事故都给人们以沉痛的教训给人们以警醒,人们就会对核电加以改进完善。因此,核电的可靠性得到加强,避免发生核电严重事故就更加有了保障。中国也在3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选择安全可靠的压水堆堆型,应该说中国核电的安全性在增强。 1.2法规的完善 核电发展,法规先行。世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核电法规体系,比较通用的有美国的ASME标准、法围的RCC标准等。中国也在此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核电法规和标准,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之后,中国出台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随后通过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巾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今后一个时期内的核电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加快建设核电安全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核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能力。中国正通过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来保障核电的安全发展。 1.3先进的技术 世界核电技术目前正在建设三代并向四代研究进发,中国历来选择最先进的核电技术发展。目前在建设的二代加已经具备三代的核电特征。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之后,中国采用最先进的成熟技术,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不断提升我国既有核电机组安全性能。中国正在开展核电重大专项的先进压水堆技术研究,世界上最先进的三代核电AP1000的建成指日可待,先进核电技术成为中国发展核电安全的尚方宝剑。 1.4文化的保障 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事故之后,国际原子能机构特别确定核电安全文化作为核电的安全保障。中国核电在发展伊始就重视核电的安全文化建设。核电事业秉承“核无小事”,人人都是一道安全屏障。在国际安全文化的总体概念下,特别结合中国核电发展和地方特色建设核安全文化,中国核电安全发展就会得到较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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