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IAEA应急计划区的最新发展 2013年,IAEA总结了日本福岛事故经验和教训,在《轻水反应堆严重事故下应急防护行动》(EPR-2013)[11]中,完善与发展了Ⅰ类威胁类型设施中轻水堆(热功率水平大于100MW)的应急计划区。 2.1 应急计划区的最新特征 在《轻水反应堆严重事故下应急防护行动》(EPR-2013)中,IAEA 明确提出:对于热功率水平大于100MW 的威胁类型为Ⅰ的核电厂,为确保紧急防护行动和其他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应急准备阶段,应提前进行界定四种场外应急区域和距离,即预防行动区(PAZ)、紧急防护行动计划区(UPZ)、延伸计划距离(EPD)、食入及商品限制计划距离(ICPD)。表3对应急区域和距离进行了相关描述,表4给出了应急区域和距离大小的建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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