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海盐县核安全文化宣贯“八个一”专项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近日,县环保局组织辐射管理科和相关监察中队开展了全县辐射安全监管检查行动,同时对核安全文化宣贯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监管检查从5月29日到6月3日,共检查相关单位和企业30余家,检查范围包括放射源应用单位、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金属熔炼企业。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保卫设施和应急管理工作等较到位,个别单位还存在以下情况:工作场所辐射警示标志或警戒线已模糊不清,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堆积无关杂物;辐射工作场所的视频监控录像不清晰;辐射分管领导辐射法律知识欠缺,新上岗辐射工作人员未及时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个别医用射线装置辐射项目未及时进行“三同时”验收;个别熔炼企业台账记录不完整,产品留样制度执行不严。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后续将开展整改后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