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核电专家的深刻反思带给我们的重要警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按照习近平“必须尽一切可能防止历史悲剧重演”的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吸取福岛核事故以及之前日本核电站各种事故所折射出来的种种经验教训,真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保安全”的核电发展方针。 福岛核灾难及日本核电专家的深刻反思带给我们的重要警示至少有以下四点: 1、核电产业要严格自律——任何时候也不能将自身的经济利益置于公众利益之上、不能为追求经济效益而降低安全标准。福岛核事故的祸根不是天灾“海啸”和“地震”,而是“人祸”,是日本核安全监管机构即原子能安全保安院(NISA)和东电公司触及了核安全文化的“红线”——将自身经济利益置于公众安全利益之上。东电公司一直抱着“核电站是安全的”侥幸心理,强力反对执行新的安全标准,并得到了NISA的默许。这一教训需要我国核电产业界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2、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要恪守“安全至上”的原则——绝不能搞“安全性让位于经济性”或“在安全性和经济性中找平衡”。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肩负着核安全的国家责任,要切实履行“安全至上”的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核电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安全评审不受任何来自经济部门、企业商业利益、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扰,确保重要安全事项的真实性。“核电安全发展与经济代价该如何平衡”不是核安全监管部门而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门应该考虑的事情。 3、核电科普宣传必须实事求是——绝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对核电站现存的一些致命问题和可能危害总是回避和淡化。绝不能把当前核电发展的障碍归结为“公众不懂核电、公众科学素养低”。对于公众关心的“核电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对人们健康和生态环境到底会有哪些影响”,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能给公众以“原子弹是烈性白酒、核电是温和啤酒”之类的错误概念,不能回避世界各国至今尚无法解决的核事故后核污染控制、放射性核废料的永久安全储存等重大难题,不能把无穷无尽的麻烦留给子孙后代。 4、中国核电发展要有整体规划和区域合理布局——对于敏感地区和战略核心地带的核电项目决策必须慎之又慎。核电产业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产业链前端(天然铀资源的勘探储备)、中端(核电机组建设)和后端(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要有整体规划,核电设计、制造、调试、运行、管理维护、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要协同发展。同时,敏感地区和战略要地的核电站项目在决策时要慎之又慎,要从“一旦出事会有什么后果、国家要付出多大代价”来权衡,而不是从地方能源需求和投资需求出发。(【作者,王亦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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