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天林 目前许多国家确立了核电在能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华龙一号”在成功出口巴基斯坦和阿根廷的同时,苏丹、沙特、巴西、英国等国家都对“华龙一号”有浓厚的兴趣,但决定这些潜在意向国家选择的关键因素还在于“华龙一号”在国内的规模化发展程度。“华龙一号”在国内规模化发展对带动我国核电技术及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团核电工程公司总经理刘巍 应推动乏燃料公海铁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核能绿色安全发展。根据国际经验,公海铁联运是大宗乏燃料远距离运输的最佳方案。但目前中国仅实现了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海运的相关标准、规范还未建立,铁路运输和海运所需的硬件设施还未规划建设,难以适应迅速增长的乏燃料运输需求,因此必须尽快引入铁路运输和水运等新的运输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核集团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纪 核能领域事关国家安全和能源安全,事关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对国家经济和行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应成为国家实验室建设的首批候选对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 “核雾霾”不存在,大力发展核能有助于减少雾霾。“霾”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取样做了分析研究发现,“霾”主要由硅酸盐、硫酸盐和碳酸盐类等矿物质组成,里面的放射性铀物质含量极低,在安全的标准范围之内;大力发展核能,可大大降低碳、硫、氮等的排放,有助于减小雾霾,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核能所占比例太少,不到2%,而世界平均水平达到16%。 ——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院长李子颖 建议更好地发挥核电在推动实现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应有作用,从政策上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确保核电满发、多发。 ——中广核董事长贺禹、中核集团董事长王寿君、国家电投董事长王炳华及中国核动力研究院院长罗琦等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交《确保核电按基荷运行,推动实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数说核安全 5800 万千瓦 目前,我国共有在运、在建的核电机组56台,其中在运30台,在建26台,在建机组规模世界第一,总装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三。 在“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思路。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中国规划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未来,平均每年投产和新开工机组都要达到6台左右。 110万 福岛核事故后,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研究、编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核安全规划)。 在核设施安全水平提高方面,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保持在良好状态,避免发生2级事件,确保不发生3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新建核电机组具备较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每堆年发生严重堆芯损坏事件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每堆年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事件的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12.8 米 秦山核电厂(秦山一期)是中国大陆的第一座核电厂,始建于上世纪的1985年。秦山核电开始建设时期,国家核安全局尚未成立,相应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也不完善。秦山核电厂的场坪标高当时定为5米,防波堤加挡浪墙的顶标高为9.0米。 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后,经审评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以设计高潮位与波浪爬高(不超浪)相结合,考虑一定安全超高,并为沉降留有余量,将防波堤顶标高增至9.70~9.90米;秦山第二核电厂(秦山二期)始建于1995年,在厂址安全评价中确定的设计基准洪水位为8.20米,主要考虑了10%超越概率高潮位、可能最大风暴潮增水、并叠加了25年一遇的江河洪水位。 秦山第二核电厂的场坪标高确定为10.93米,在场坪之上建有1.5米高的挡浪墙。秦山第三核电厂(秦山三期)始建于1998年,场坪标高按照“干厂址”确定为11.80米,并增设了1米高的挡浪墙,使挡浪墙顶标高达到12.80米。 2008年,伴随秦山厂址扩建方家山核电工程,对厂址的设计基准洪水位再次进行了复核,由于钱塘江河口水文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沿杭州湾两岸的围垦,以及对沿海地区发生超强台风研究获得的新认识,使得秦山厂址的设计基准洪水位提高到10.0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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