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Z017JFR206C11506BD 2.2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补充调查 2.3项目概况:2009年8月和2014年6月编制完成了《国电漳州核电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极端气象现象和极端气象参数分析确定》和《漳州核电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极端气象现象和极端气象参数补充调查分析》报告,鉴于报告中的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资料收集年限至2013年12月,从获取的数据时效性来看,由于距今时间已较长,需要适时进行补充和更新数据,为此,本项目根据核安全法规及其导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对2014年1月以来的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的资料进行调查和收集,并结合之前的资料形成新的数据序列。通过对新的数据序列进行统计分析,复核原有的设计基准,为完成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相关报告的编制以及相关设计提供厂址区域最新的气象资料。 2.4招标范围: (1)厂址区域常规气象调查资料收集及统计分析: A、厂址区域气候资料收集及统计分析 B、厂址所在地区气象观测资料收集及统计分析 (2)厂址区域极端气象调查资料统计分析 : A、厂址区域龙卷风调查和分析、龙卷风设计基准和风险度计算和评价 B、厂址区域热带气旋的调查和分析 C、厂址区域气象站极大风速和最大风速的调查与分析、最大风速和极大风速设计基准的确定 D、厂址区域气象站极端最高和极端最低温度的调查与分析、极端最高和极端最低温度设计基准的确定 2.5项目地点:福建 2.6服务期: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编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补充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大纲》、《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补充调查统计分析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两纲”),并组织完成“两纲”评审; 第二阶段:两纲评审完成后6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补充调查统计分析成果报告》送审稿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完成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正式版)。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区域常规气象和极端气象补充调查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对公司汇款,所开具发票抬头为汇款单位名称;如是个人汇款,根据相关规定,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2017年9月1日17:00(北京时间) 3.4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88023404 传真:010-88023282 邮箱:15201123305@163.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9月21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且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投标人近3年内应至少具有1项气象调查分析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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