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58.国家如何进行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省一级如何管理? 答:国家设立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59.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哪个部门承担?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部署,制定本单位核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核设施营运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本系统支援地方的核事故应急工作预案,报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60.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做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开展核应急工作? 答: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工作人员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核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核事故应急知识普及活动,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核事故应急演练。 61.国家建立核事故应急准备金制度写入《核安全法》第几条? 答:第五十七条 62.发生核事故时如何管理? 答:国家对核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发生核事故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响应,减轻事故后果,并立即向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核设施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场外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63.实施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按照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部署,组织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核设施营运单位实施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实施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4.哪个部门负责发布核事故应急信息? 答: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发布核事故应急信息。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核事故应急国际通报和国际救援工作。 65.各级组织开展核事故后的哪些工作? 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授权,组织开展核事故后的恢复行动、损失评估等工作。核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实施。核事故场外应急行动的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负责实施 66.什么物质运输的应急应当纳入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或者辐射应急预案。发生核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哪级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响应? 答:核材料、放射性废物运输的应急应当纳入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或者辐射应急预案。发生核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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