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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核电 蛰伏蓄力 静候窗口

发布时间:2018-1-4 14:03    来自: 中国能源报

       2017年:

  国内没有核准新核电项目,给2018年留下了空间。

  首批三代核电项目仍在建,只待新年并网发电。

  首部《核安全法》落地,保障核安全有法可依。

  多省核电挤进售电大军,市场化“摔打”模式开启。

  华龙正式“征战”GDA,为落地英伦全面发力。

  核能多元化应用“登场”,陆海供热制氢出现核能身影。

  ......

  冬已至,春不远!

  一年蛰伏,期待中国核电迎接发展新“窗口”。


  项目零核准 在建多延期

  ——2018迎接破冰

  国家能源局20173月印发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福清4号、阳江4号、海阳1号、台山1号等项目。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8台机组。扎实推进三门34号机组,宁德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惠州12号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

  除阳江4号、福清4号机组已投运,上述《意见》提及的其他项目,无建成、无开工,全年唯有示范快堆于20171229日开建。

  按照规划,“十三五”平均每年需开工6-8台机组,方能完成“2020年核电在运在建装机8800万千瓦”的目标, 但过去两年“零核准”,给新建3000万千瓦目标增加了难度。

  在建三代项目方面,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四台机组延期仍在继续,三门1号、海阳1号机组原定2017年年中装料拖期至今,给后续项目核准带来影响。此外,台山核电1号机直至2017年年末仍在装料“倒计时”。

  “华龙一号”示范项目四台机组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20175月,华龙一号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完成穹顶吊装,首堆必拖魔咒被打破;防城港3号机组目前也进入穹顶吊装前的准备。

  2018年,业内预计5台机组投运,还将核准4-10个新项目。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后三年,将新建包括“华龙一号”、CAP1000、快堆、高温气冷堆、小堆等多个项目。此外,堆型整合步伐将加快,堆型多、堆型杂的问题或得到解决,自主三代堆型将成主力,核电发展进入新的窗口。

  消纳“难”延续 供热也“贱卖”

  ——经济性挑战待解

  截至2017年底,我国投运核电机组共37台,运行装机容量达3581万千瓦。从2017年前三季度核电运行情况看,消纳“难”是导致核电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性下降的主因。

  2017年,红沿河核电、宁德核电、福清核电、防城港核电和昌江核电均遇到消纳问题。尤其红沿河核电,四台机组中有三台全年设备平均利用率低于60%

  20176月,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核电纳入电力直接交易。8月,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和福建省物价局调整核电上网电价,防城港核电基地上网电价微涨,福建两个核电基地七台机组执行三个档位上网电价,新投产机组电价比核电标杆电价低0.058/千瓦时。

  国家2013年确定核电标杆电价时强调,此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其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随着新一轮电改推进深化,核电电价调整在所难免。

  同时,核电也开始进入供暖领域。辽宁省工信委20171123日通知,将组织核电参加供暖电力交易,红沿河核电交易电量将占总交易电量的一半,上网电价执行0.18/千瓦时。

  “廉价发电总比停着强”,既是局部窝电的无奈,也是核电“贱卖”的真实写照。

  电改深化,电力产品的商品属性不断强化,核电与其他电源形式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加剧不可避免,也带来了核电参与调峰运行的压力,核电“卖电”或将成常态。核电企业唯有提质增效,通过优化大修,提高机组可用率,有效控制在建机组建设成本和在运机组运营维护成本,方可保效益。

  核安全“立”法 核工业定目标

  ——安全须靠法律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划缺失目标。

  “十三五”是中国由核工业大国向核工业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核电跻身世界核电第一方阵的 “窗口期”,保证安全高效、目标清晰十分关键。

  2017年初,《“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核能开发科研规划》、《“十三五”国家核应急规划》在内的多部涉核规划陆续发布,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核工业九大重要使命,特别提出将实施以示范快堆为代表的先进核能系统工程、乏燃料后处理科研专项、空间核动力科技示范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解决长期制约中国核工业跨越式发展的瓶颈短板。

  核能技术是一国科技创新能力的体现,也是各国抢占技术话语权的着力点。目前,我国已研发出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并攻克了高温气冷堆、快堆等四代核能系统关键技术以及聚变堆相关技术,但依然未完全摆脱跟跑、并跑于核电强国的局面。面对世界核电新一轮复兴,中国要成功迈进核电强国行列,必须补短板、强软肋、提能力。

  同时,作为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核安全挑战。20179月“面世”的《核安全法》于201811日起实施,以此落实“依法治核”,以“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徒法不足以自行”,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以最高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事业,唯有严格的监管和明晰的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才能真正保障核安全,合理利用核能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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