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事上,“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工业领域也是同样,一些看似很危险的行业,由于人们高度重视,反而成为最安全的行业。 说起核能,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高深莫测,第二反应就是有些害怕,担心不安全,害怕有风险。的确,核能的利用过程中,有核辐射,如通常所说的放射性,正常运行时在堆芯中强度还不小,发生了泄漏事故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但是,人们没有想到的是,愈是看上去危险的东西,人们愈是严加防范和管理,反而变得最安全。有些看上去没有什么太大风险的事情,却时常发生意外,比如交通事故。 9月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这是中国发表的首部核安全白皮书,白皮书以中、英、法、俄、德、西、阿、日等8个语种发表,在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核安全品牌形象的同时,为中国核工业走出去提供核安全的信心和信誉支撑。此外,也给国内各级政府以及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展示了一个完善的行业安全管理成功案例,正如白皮书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核安全事业进入安全高效发展的新时期。在核安全观引领下,中国逐步构建起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人才支撑、文化引领、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为主体的核安全治理体系,核安全防线更加牢固。 核电安全遥遥领先 中国的核工业自上世纪50年代从核军工起步,在经验欠缺、人才匮乏的条件下,举全国之力协同奋战,取得了“两弹一艇”的辉煌成就;然后从70年代起步核能和平利用,先期以自主研发为主,改革开放后以引进为主,同步研发,快速发展为核电大国。截至2019年6月底,中国大陆共有4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2座中低放废物处置场。这些设施的运行都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特别是核电厂的指标,从来没有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核安全水平位居世界前列。14.2万枚在用放射源,18.1万台(套)射线装置安全水平也非常高,事故率每年每万枚低于1起。11台在建核电机组的建造质量受控。 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将事件或事故分为7级,0级叫偏差,安全上无重要意义。1级事件叫异常,指超出规定运行范围的异常情况,可能由于设备故障,人为差错或规程有问题引起。2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味着中国的核电运行安全水平领先世界各有核电国家。和国内其他各个行业相比,核电行业安全水平也遥遥领先。 在核工业人士内部,其实也经常就管理体制、技术路线、核电规划和堆型选择等问题产生争议,但是对于我国核能领域的核安全文化和核安全管理却是难得一致地充满自信和认同。这充分说明了中国的核工业发展已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道路,那就是将“安全第一”奉为圭皋。 上网搜索近几年的安全生产数据即可得知,煤炭行业平均每天死亡一人以上,化工行业平均每个工作日死亡一人以上。交通行业、环保行业、建筑行业、食品行业、餐饮行业的安全事故与隐患更是频频成为网络热点。 地球上已知的2600多种元素(含各种元素的同位素)中,只有280多种是稳定的,其他都有放射性衰变。所以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存在本地辐射。太阳能的源头是核聚变能,地热能的源头是核衰变能,放射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了放射性,生命也就不复存在。只不过人类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受到过量核辐射而已。 好比军事领域的一句名言:“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工业领域也是同样,一些看似很危险的行业,由于人们高度重视,反而成为最安全的行业。这就是安全与危险的辩证法。 行业安全可借鉴白皮书 如何做好行业的安全管理,认真研读《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就会得到有益的启发和指导。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核能观。“中国核安全观的核心内涵是‘四个并重’。体现为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这个“核安全观”,其实是可以贡献给其他行业的“安全观”。 其次,构建核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包括:制定发布核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系统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衔接,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相补充,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法规标准体系,实现了核能开发利用安全监管全覆盖,为依法治核夯实了基础”。 说到安全生产,其实我国已有2002年制定并实行、2014年修订并开始实行的《安全生产法》。但是并不是每个高风险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行业或部门法规。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远不如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更受重视,往往是事故处理时才会用到安全生产法,并没有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预防为主。 再次,实施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包括:建立总部机关、地区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的核安全监管组织体系;通过全链条安全许可和严格的技术审评,强化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控;全过程开展监督执法;全天候监测辐射环境;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建立国家、省和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组织协调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对等。 其实除了核电领域,在量大面广、核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核技术应用领域,放射性的潜在安全风险更大。为此,我国“对放射源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将所有涉源单位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立国家核技术利用管理数据库,实施放射源安全提升行动,实现高风险移动源在线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核技术应用的安全水平。 在环境、食品和药品等很多领域,往往是新闻记者承担了安全监管员和侦查员的角色,政府相关部门只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出现在现场,这就根本谈不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所以,核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值得这些行业借鉴学习。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营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围”。主要经验有:政府引领推动,行业积极作为,社会广泛参与。人类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监控技术发达,通讯手段先进,完全可以通过发动基层群众的方法,充分分享安全理念、经验和做法,积极报告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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