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核电函[2016]2054号 关于召开2016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附件1序号3至58所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持续提高核电厂核安全管理水平,我部决定召开2016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6日至7日(12月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三、会议日程 (一)12月6日上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进行关于“核电厂事件报告制度”的主题报告。 (二)12月6日下午,《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宣贯及分组(运行组、建安组和调试组)讨论。 (三)12月7日上午,分组讨论及总结。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建议(见附件1)安排参会人员。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三)会议具体议程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发送至以下邮箱:hujiang@chinansc.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裴炜 电话:(010)66103079,13717835126 (二)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胡江 电话:(010)82205860,13520300822 邮箱:hujiang@chinansc.cn 附件:1.参会单位名额分配建议 2.参会回执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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